经习水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部分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职位类别及名额:
招考名额50名。其中中药剂类1名、护理类2名、财会类1名、口腔类2名、中西医结合类1名、影像技术类6名、五官科类1人、麻醉类1人、临床检验类6名、临床医生类29名。
二、招考聘用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求。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本县户籍或生源的护理、口腔、检验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大专学历。
5、年龄在18岁至35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不得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8年6月24日至27日。
报名地点: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股及习水县人劳局设在遵义医学院就业办的报名点。
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1份;
2、有效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婚者,持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5、报名费100元(报名时暂不收取报名费用,考生考试聘用后,收取100元报名费)。
资格审查:由“习水县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7月2日在遵义医学院就业办领取。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在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股或遵医就业办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数必须达到招考职位3:1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确定后予以调整或取消。
加分政策:在本县服务一周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及本县卫生志愿者,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的,每服务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享受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县卫生局、团县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的内容包括公共基础和本年度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为报考职位所涉及的专业内容。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考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命题。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08年7月5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在遵义医学院。
综合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40%;
专业知识考试的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用人单位、政府人事部门张榜和在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和总成绩等。
五、体检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在总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聘用单位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5、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7、经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考核(政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县招考聘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职位类别,按考生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各医院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由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分配去向,妇产科岗位的,优先由女生按照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选择),在县卫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聘审批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它
本简章由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劳社保局 0852-2525003
县卫生局 0852-2732670
遵义医学院 0852-8609612
联 系 人:何仲康(人劳局) 陈志刚(卫生局)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52-2520030
附件一:《习水县2008年公开招考聘用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二:《习水县2008年公开招考聘用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
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习水县卫生局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习水卫生系统招考职位一览表 http://www.zyrs.gov.cn/cms/cms/upload/info/200806/2008230309/121369537626383779.xls |